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者注意阅读。
1.预涂材料:康得新是国家绿色印刷标准制定单位。公司拥有多条现代化预涂膜生产线,为全球多个下业的领先客户提供全套绿色覆膜、印刷包装解决方案。产品广泛用于书刊的印刷、包装,以及烟酒、化妆品、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各类产品的包装、制袋等领域。“康得·菲尔”、“KDX”已成为预涂膜国内外知名品牌。
2.光电材料:康得新在显示材料、电子材料、挤出材料、隔热和防护材料等多个领域建立了全产业链技术平台。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包括扩散膜、增亮膜、复合膜、光学基膜、保护膜、硬化膜、特种胶带、导电薄膜、隔热膜、安全膜等。被广泛用于电视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以及乘用车、建筑等领域。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检测和销售网络体系。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情况、市场规则和运作机制,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公司所需的大宗原材料和其它辅助材料均由公司供应链中心负责采购。供应链中心依据公司经营目标,根据订单及各部门物料需求,形成中短期采购计划。公司已建立了涵盖采购从立项到验收付款全过程的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旨在确保生产所需物料成本可控、供应及时的同时,通过对各关键节点必要的分权管理,杜绝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保证公司供应链的整体安全与可控。
公司主要面对计划性较强的B2B市场,采取按需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的需求量和交货期进行生产安排。同时,不断开发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能满足市场和客户换代升级需求的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持续保持高产品品质,为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除了汽车窗膜等个别产品外,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工业品或消费品的中间产品。所属B2B市场的特性要求公司主要采取面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模式。公司根据产品生产技术和所面临的客户不同,设立不同的营销部门,负责相应产品的销售、推广及客户服务等工作。汽车窗膜等面向消费者的终端产品,公司目前主要采取与汽车厂商、4S集团等汽车生产与销售平台合作销售模式,并同时通过经销商向消费者直接销售。
公司主要业务属于先进高分子材料行业。国家新材料产业“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将先进高分子材料列入重点发展六大材料之一,未来拥有数万亿的市场规模,前景广阔。现阶段,在国家战略及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关键基础工业材料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核心技术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规模日益扩大,但仍有部分关键基础工业材料竞争力尚待提高,仍然严重依赖进口。
公司预涂膜材料产品广泛用于书刊的印刷、包装,以及烟酒、化妆品、电子产品、奢侈品等各类产品的包装、制袋等领域。下业较为成熟,如无突破性的技术变革,市场规模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不大。另下业基于自身发展竞争需要,对预涂膜材料产品性能的需求在不断提升。
公司光电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电视机、显示器、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以及乘用车等领域。最终市场是直接面向消费者。下业随着消费者需求的波动而变化,下业的市场变化也会影响到对公司相应产品的需求。
公司面临的汽车市场主要为乘用车市场。受到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汽车产量明显下滑,但2021年将有所回升。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未来的继续攀升,有望成为新一轮成长周期起点。
公司面临的建筑市场主要为国内市场,公司主要是隔热膜、安全膜等产品在建筑的窗户、玻璃幕墙、以及内部隔断等领域有良好的应用前景。该市场在国内目前仍属于发展初期,受经济和下业发展周期影响小。
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在预涂材料和光电材料领域产品受到业内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是国家绿色印刷标准制定单位,并主导和参与制定光学膜行业技术标准30余项,掌握从产业链最前端的材料制备到末端生产的覆盖产业链各个环节最前沿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构建了行业最高水平的产业平台,在为客户提供系列化产品的同时,更具备与客户联合开展前沿产品研发、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应用解决方案的能力。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由于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影响,公司整体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较不乐观。同时,公司受债务危机、证监会处罚等重大负面事件影响仍未消除,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始终面临严峻考验。公司深耕高分子材料领域,持续开展预涂材料业务及光学材料业务,但受债务危机持续影响,公司面临资金紧张、客户流失的困境,盈利水平显著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7亿元,与去年同比降低25.16%;利润总额亏损32.0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32.05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81.0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93.63亿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为帮助公司摆脱困境,解决债务危机以及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积极与潜在者及合作伙伴展开商讨,聘请了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等专业人士,开展一系列举措,包括组织内部自查、对现有组织架构及各部门职能进行优化、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协同工作和资源整合、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加强款项回收、持续改善现金流、积极配合相关的监管调查等。同时,在前述专业人士的配合下,董事会和管理层依法合规地开展纾困自救、债务重组准备、起诉应诉等大量工作。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期降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东的净利润较上期亏损收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持续优化管理、降本增效及非经常性损益减少所致。
公司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 14.1.1 条、 14.1.3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参考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指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 14.4.1 条等的规定,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对此进行了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披露了 2015-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追溯重述的审计报告,追溯重述后2015-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81亿元,-17.55 亿元,-24.60 亿元,-23.57 亿元,公司可能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虚增利润总额;康得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对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的银行存款进行归集,归集的大部分资金作为康得新虚假收入的回款,导致公司银行存款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康得新利用签订《采购委托协议》的方式,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将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出,转出的募集资金经过多道流转后,主要资金最终回流至康得新,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配合虛增利润等方面。公司对此进行了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根据自查的结果,对2015-2019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结果如下:
1、康得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签订的《现金管理业务合作协议》,对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的银行存款进行归集,导致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多列银行存款余额分别为4,599,634,797.29元、6,160,090,359.52元、10,288,447,275.09元、12,209,443,476.52元、12,209,443,676.52元。
2、康得新利用签订《采购委托协议》的方式,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将募集资金从专户转出,转出的募集资金经过多道流转后,主要资金最终回流至康得新,用于归还银行贷款、配合虛增利润等方面,导致2018年末、2019年末多列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2,798,850,000.00元、2,907,000,000.00元。
4、因对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不充分,少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368,261,649.06元。
5、因虚增货币资金多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365,701,799.29元。
6、因对外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列报错误,少计信用减值损失2,045,741,771.80元,多计营业外支出2,045,741,771.80元。
7、因在核算政府补助过程中,区分是否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存在错误,少确认其他收益20,724,647.59元,多确认营业外收入20,724,647.59元。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15-2019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影响项目及金额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得新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含独立董事3人参与表决)。会议由邬兴均先生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1、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同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王德瑞、王筱楠、梁振东、冯凯燕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3、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4、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将《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已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预计负债计提的公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化解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1、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12、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3日发出通知,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福壮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内容请参阅《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节公司治理第七项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将《关于2020年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中“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5、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
8、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9、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和违规担保化解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线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财务担保合同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过对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末各类资产、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结合评估机构的专业意见(有关资产减值具体见北方亚事评报字[2021]第01-078号评估报告),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准备,合计2,107,959,196.85元。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
企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合同资产、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2020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合计2,107,959,196.85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7,479,861.01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107,479,861.01元。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就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了汇报,本次调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调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策的规定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度预计负债计提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对相关涉诉案件进行自查并结合专业律师的意见,根据自查结果,对存在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本次预计负债计提与转回,将减少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2,649,752.62元,相应减少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12,649,752.62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负债的计提和转回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是对所涉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重新审核评估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公司2020年度预计负债的计提和转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预计负债的计提和转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本次预计负债的计提和转回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2020年度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所涉诉讼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重新审核评估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预计负债计提和转回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前三季度相关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于2021年2月28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及追溯重述后的2015-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前三季度未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的期初数与2019年度重述审计后的期末数据存在重大差异,公司进行相应的调整;
2、对外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列报错误,少计信用减值损失106,210,853.33元,多计营业外支出106,210,853.33元;
3、计提利息收入不准确,多确认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1,137,500.00元;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对2020前三季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财务报表影响项目及金额如下:
本次更正对公司2020前三季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作出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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